電廠申設流程


民眾有意申設太陽光電廠


向裕電評估 是否適合建置太陽光電廠

(包含場址饋線、符合綠能設施條件、日照遮陰評估、容量評估、規劃設計與費用等)


簽訂公證租賃


向台電申請

  • 太陽能板電力系統鋪排設置規劃&台電銜接點配置圖設計
  • 建物使用執照及登記
  • 申請台電再生能源(太陽光電)發電系統併聯及躉售電力計畫案 
  • 核發併聯審查意見書&發電系統協商紀錄

所需時程:預計5週


向能源局申請

  • 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
  • 核發同意備案函,收到後須於4個月內掛表完成
  • 免雜照申請

所需時程:預計4週


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出貨與安裝

(裕電提供安裝工程施工保險3000萬額度)

所需時程:預計9~14週


向台電申請

  • 申請台電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
  • 核發購售契約
  • 申請掛表(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聯試運轉)
  • 台電到場進行併聯相關設備查核及掛表開始計量
  • 核發併聯試運轉函文
  • 申請台電到場報俊勘查

所需時程:預計2週


向能源局申請

  • 使用執照申請(申請雜/建照者須申請使用執照)
  • 申請再生能源設備登記
  • 再生能源設備登記書面資料審查以及現場查驗
  • 核發再生能源設備登記文件

所需時程:預計9週


開始售電

  • 辦理開始躉售電能
  • 開始售電,往後20年出租者便可收到穩定租金(裕電提供20年電子設備全險 與 公共意外責任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