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廠申設流程
民眾有意申設太陽光電廠
向裕電評估 是否適合建置太陽光電廠
(包含場址饋線、符合綠能設施條件、日照遮陰評估、容量評估、規劃設計與費用等)
簽訂公證租賃
向台電申請
- 太陽能板電力系統鋪排設置規劃&台電銜接點配置圖設計
- 建物使用執照及登記
- 申請台電再生能源(太陽光電)發電系統併聯及躉售電力計畫案
- 核發併聯審查意見書&發電系統協商紀錄
所需時程:預計5週
向能源局申請
- 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
- 核發同意備案函,收到後須於4個月內掛表完成
- 免雜照申請
所需時程:預計4週
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出貨與安裝
(裕電提供安裝工程施工保險3000萬額度)
所需時程:預計9~14週
向台電申請
- 申請台電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
- 核發購售契約
- 申請掛表(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聯試運轉)
- 台電到場進行併聯相關設備查核及掛表開始計量
- 核發併聯試運轉函文
- 申請台電到場報俊勘查
所需時程:預計2週
向能源局申請
- 使用執照申請(申請雜/建照者須申請使用執照)
- 申請再生能源設備登記
- 再生能源設備登記書面資料審查以及現場查驗
- 核發再生能源設備登記文件
所需時程:預計9週
開始售電
- 辦理開始躉售電能
- 開始售電,往後20年出租者便可收到穩定租金(裕電提供20年電子設備全險 與 公共意外責任險)